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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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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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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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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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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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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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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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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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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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8686915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0731-28686058 株洲市民中心 0731-28680806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城路21号株洲市住建局房地产成果和交易管理科;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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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工作日 |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收件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出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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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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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审批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