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30-2929361
0730-2929513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杏花西路18号阳光政务中心B区住建局34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材料真实 |
审核 |
3个小时 |
材料真实 |
办结 |
4个小时 |
材料真实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48号,根据国务院令〔2018〕698号修订)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