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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信息记录、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调整备案

实施编码:11430726006434117W443101819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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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信息记录、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调整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石门县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5322055

    0736-532205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5155559

    0736-5155559

受理条件

工程项目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后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路1号县政务中心(市民之家)三楼交通运输局75-78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资料

办结

4个工作日

核对资料,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价格、生产商、销售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合格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并将主要建筑材料的信息记录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监理人员;确需调整的,不得降低合同约定的资格资历条件,并经建设单位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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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