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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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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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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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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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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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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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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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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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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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6622837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浔阳街道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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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合乎法律法规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办结并发放结果通知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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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7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条: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的,必须依法分别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照项目批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资料。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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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