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企业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官网等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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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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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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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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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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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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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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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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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46-8372816
0746-8372800
单位或企业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官网等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
湖南省永州市经开区零陵南路2299号中小企业创业园政务大厅14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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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受理填表,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现场勘查,审查申请材料,签署审查意见。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证书或批件,送达并信息公开。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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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