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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实施编码:1143030000621415723000111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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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095

    0731-5281709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法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3栋综合审批区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完整

审核

2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许可条件

审批

2个工作日

按许可条件及标准进行审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公示审查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办件人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南县XX镇XX村申请建设骨灰堂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关于南县XX镇XX村申请建设骨灰堂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哪级部门审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