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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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苏仙区苏仙岭街道办事处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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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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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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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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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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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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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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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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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289968
0735-2289919
市直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沿江路8号苏仙岭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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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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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3个小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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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修订)第四十八条: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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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