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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实施编码:1143100273676138X2543109909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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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北湖区华塘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北湖区华塘镇政务服务大厅0735-2722262

    北湖区华塘镇政务服务大厅0735-2722262
  • 监督投诉方式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受理条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第二十一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政务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4-30)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

3个工作日

办结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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