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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实施编码:1143100273676138X2543109907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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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北湖区华塘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北湖区华塘镇政务服务大厅0735-2722262

    北湖区华塘镇政务服务大厅0735-2722262
  • 监督投诉方式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受理条件

严格按国家政策标准受理资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政务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小时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办结

2个小时

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第四十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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