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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实施编码:11430300MB156502X93000125036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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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181922

    0731-5218192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六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十)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十一)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十二)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湘潭市民之家北栋三楼综合审批服务区;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5个工作日

1、现场与评价报告结果是否一致;2、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审批

3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

办结

1个工作日

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审批通过,程序合法。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第二条、第三条。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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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

100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市场价格调节

该项目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