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蓝山县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46-2213462
0746-2226186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180号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楼3楼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待补充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关于XX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