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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乡镇(街道)户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安置

实施编码:11430623006382871D44310991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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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乡镇(街道)户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安置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华容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华容县阳光政务民政局窗口:0730-2929605

    华容县阳光政务民政局窗口:0730-292960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2929528 12345

    0730-2929528 12345

受理条件

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杏花村西路阳光政务中心64、65号民政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核查证照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办结

4个小时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核查证照是否真实,有效,给予救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第十八条: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类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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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