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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实施编码:114311290066106191543109908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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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江华县码市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2611751

    0746-261175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6-2323379

    0746-2323379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办理此事项所应具备的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码市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办结

20个小时

审查责任: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对于涉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职能的项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不予核准应告知理由,并告知项目单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项目单位送达核准的决定;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民兵工作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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