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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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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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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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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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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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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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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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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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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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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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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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508095
0736-7503001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迎丰大道138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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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3个小时 |
按照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
审核 |
3个小时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提出审查意见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办结登记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
应急预案编制 |
企业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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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
30个工作日 |
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