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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实施编码:11430700MB1A13400G400101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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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508095

    0736-750809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503001

    0736-7503001

受理条件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迎丰大道138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0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5-31)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是否许可。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验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办理所需材料

详见材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