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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实施编码:11431100006579439K343101736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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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8368085;0746-8365615

    0746-8368085;0746-8365615
  • 监督投诉方式

    0746-8368780

    0746-8368780

受理条件

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5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依法

初审

1个工作日

依法

审核

0个工作日

依法

审批

0个工作日

依法

办结

0个工作日

依法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鉴定报告 查看结果样本
鉴定报告 查看结果样本

请问什么情况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