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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实施编码:114304040062582725543109905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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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石鼓区合江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328286

    0734-832828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合江街道合江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4-30)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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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真实

审核

3个小时

真实

办结

1个小时

真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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