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耒阳市南京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耒阳市南京镇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申报

实施编码:11430481MB120848715431017060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项目申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南京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308925

    0734-430892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4321000

    0734-4321000

受理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长政发[2017]17号)第三点:房源筹集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60平以内、开发区用人单位需常年用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灶市街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资料完整性

初审

2个小时

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审核

3个小时

资料复审,现场勘查

审批

3个小时

研究决定

办结

1个小时

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申请人办结信息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三条第二款:“加快住房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第六条第一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长政发〔2011〕16号)第八条第二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政策、操作细则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其他 查看结果样本

申报项目是否有补助资金,资金怎么补助?

成功纳入中央、省厅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享受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套(间)数,公开、透明进行分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