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理条件:按照规定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学生,因体质较弱或生病,按照医嘱要求,需要在家休息三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次年携带手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休学办理条件: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及材料。在校学生因为疾病重大事项,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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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市南岳区寿岳乡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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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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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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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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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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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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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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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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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寿岳乡政务服务中心0734-5667165
南岳区寿岳乡政务服务中心0734-5667165监督投诉方式:0734-5667754
监督投诉方式:0734-56677541.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理条件:按照规定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学生,因体质较弱或生病,按照医嘱要求,需要在家休息三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次年携带手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休学办理条件: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及材料。在校学生因为疾病重大事项,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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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寿岳乡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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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符合条件 |
审核 |
1个小时 |
符合条件 |
办结 |
1个小时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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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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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与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