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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通(警)告办理

实施编码:11433100006686031H300101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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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通(警)告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西州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2160092;0743-8225717

    0743-2160092;0743-822571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条件

1.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通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21号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7号交通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01~12-31)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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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审核

2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审批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57号

第二十九条:主管机关按照国家规定,负责统一发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函〔1992〕第204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情况,应当迅速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一)航道变迁,航道水深、宽度发生变化; (二)妨碍通航安全的物体; (三)航标发生位移、损坏、灭失; (四)妨碍通航安全的其他情况。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情况发布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警告,并通知航道、航标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划定或者调整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以及对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需要发布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应当及时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2号

第十四条:从事按规定需要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水上水下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前办妥相关手续。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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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答: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由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