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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实施编码:11430481006294476F443011708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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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758453

    0734-475845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除国家规定的交通、水利、民航、铁道等专业工程外,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投资建设工程,涉及超限的或者由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余下放至项目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州、县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由相应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中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G区05号、06号、07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 根据材料出具初审意见。

审核

2个工作日

(1)按照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内容及初审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2)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的,将申报材料退至经办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

1个工作日

(1)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的,签署审核意见。 (2)对不符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的,予以退件并签署意见及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签发预验收意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第77号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2007〕第84号

第十条: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的,必须依法分别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照项目批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资料:(一)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备案文件;(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的文件;(三)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XX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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