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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实施编码:11430181006162916X4000163003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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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浏阳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3813017

    0731-8381301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1、长沙地区户口居民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湖南省内户口居民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持湖南省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办证时限为20日。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浏阳市白沙路8号市民之家二楼出入境窗口

2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一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a) 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部门申请办理; b) 发现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可以后期补正但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向申请人说明:逾期未补正则退回申请材料; c)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初审

1个工作日

a) 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业务事项资格及材料审查; b) 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与身份证相符); c) 经过对审查环节的梳理优化,对前往台湾地区的人员资格认定许可审查。

审核

2个工作日

a) 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县级出入境部门上报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业务事项资格及材料审查; b) 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与身份证相符); c) 经过对审查环节的梳理优化,对前往台湾地区的人员资格认定许可审查。

审批

2个工作日

根据县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最终决定制证。

办结

1个工作日

邮寄证件或凭受理回执单/身份证现场领取。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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