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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122400665849574000834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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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统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3324303

    0745-3324303
  • 监督投诉方式

    县优化办0745-3333116

    县优化办0745-3333116

受理条件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 第四十一条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溆浦县卢峰镇城南行政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接受申请人材料

初审

3个工作日

接受申请人材料并初步审核

审核

3个工作日

进一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齐全

审批

1个工作日

进一步审核材料

办结

3个工作日

告知,公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 第四十一条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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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