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初次使用或重新领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开具发票之前,需要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进行初始化发行,将开票所需的各种信息载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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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溆浦县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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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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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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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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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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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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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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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45-3224199
0745-3225987
纳税人在初次使用或重新领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开具发票之前,需要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进行初始化发行,将开票所需的各种信息载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溆浦县卢峰镇园艺路103号101室
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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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材料真实 |
审核 |
8个小时 |
材料真实有效 |
办结 |
8个小时 |
材料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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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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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