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鹤城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鹤城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实施编码:11431201MB1514409P4001030036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2264777

    0745-226477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2283072

    0745-2283072

受理条件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在湖南省范围内跨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直接向外出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相关事项,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电子化管理,取消纸质打印。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税务窗口;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栋2楼税务大厅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结

1个工作日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2)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之间传递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实时共享。 (3)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在哪办延期手续?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选择在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吗?

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需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中的相关条款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