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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114312010066381444400056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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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鹤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2264777

    0745-226477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2283072

    0745-2283072

受理条件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给付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的申请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审核

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审批

1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办结

2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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