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理条件:按照规定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学生,因体质较弱或生病,按照医嘱要求,需要在家休息三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次年携带手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休学办理条件: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及材料。在校学生因为疾病重大事项,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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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蒸湘区蒸湘街道街道办事处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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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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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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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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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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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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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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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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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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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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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827086
0734-12345
1.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理条件:按照规定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学生,因体质较弱或生病,按照医嘱要求,需要在家休息三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次年携带手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休学办理条件: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及材料。在校学生因为疾病重大事项,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太平小区88栋蒸湘街道办事处一楼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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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确认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 |
审批 |
0个工作日 |
按照发定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资料,签署同意确认或不予确认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确认结论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申请表与证明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