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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实施编码:TE4304080019990111543010500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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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蒸湘区蒸湘街道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827086

    0734-882708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理条件:按照规定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学生,因体质较弱或生病,按照医嘱要求,需要在家休息三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次年携带手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休学办理条件: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及材料。在校学生因为疾病重大事项,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太平小区88栋蒸湘街道办事处一楼办事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审核

0个工作日

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确定是否有联审事项并依法告知;经审查认定行政确认事项如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的,负责组织现场勘察、专家评审、听证等活动。

审批

0个工作日

按照发定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资料,签署同意确认或不予确认的意见及理由

办结

0个工作日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确认结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申请表与证明 查看结果样本

请假多久可以办理休学?

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