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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实施编码:1143010300613815804000168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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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5898021

    0731-858980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1.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1)申请人为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2)申报材料合法、齐全、规范;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太平街153号文管所二楼第一间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8个小时

天心区坡子街太平街153号文管所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备案)申请登记表和相关审批材料,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在行政许可(备案)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当场出具行政许可(备案)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整理提交至区文化新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提出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退回申报材料。

审核

8个小时

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将申报材料汇总报窗口首席代表审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将申报材料退回窗口。

办结

8个小时

根据审批结果,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65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XX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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