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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车辆运营证核发

实施编码:11430904MB1762584N4000118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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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营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5661512

    0737-566151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5663806

    0737-5663806

受理条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大通湖大道219号大通湖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交通运输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初审

7个小时

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公示情况

会签审核

1个工作日

根据审查情况,提请班子成员讨论决定

领导审批

1个工作日

根据班子讨论结果,签署行政许可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发放相关证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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