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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

实施编码:11430600758048665X4002014105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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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市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0-8125595

    0730-812559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金星路南湖壹中心B座一楼南湖新区政务服务大厅12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5个工作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第十一条 创业补贴。 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主要用于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补贴等,创业补贴办法由各市州自行制定。

审核

15个工作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第十一条 创业补贴。 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主要用于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补贴等,创业补贴办法由各市州自行制定。

办结

30个工作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第十一条 创业补贴。 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主要用于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商标补贴等,创业补贴办法由各市州自行制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待补充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是否每年都有补贴?

每年都有相关文件,但上次申领了不可重复申请(租金补贴2年未申领完成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