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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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北湖区民宗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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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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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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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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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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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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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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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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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民宗局,电话:0735-2167500
区作风办,电话0735-2167975;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5-2167611
暂无受理条件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骆仙街道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6楼625室;湖南省郴州市骆仙街道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6楼625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05-01~09-30)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4-30)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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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承包、租赁时,一般应当由有关少数民族人员承包或者租赁。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兼并或者被兼并时,不得随意改变其服务方向,确实需要改变服务方向的,必须征得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同意。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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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