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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四里镇人民政府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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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四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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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

实施编码:11431021006546442A543109908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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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桂阳县四里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4630520

    0735-463052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4630750

    0735-4630750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乡、镇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四里镇政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

2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审核

7个工作日

办结

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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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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