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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实施编码:TE4310210019990111543109905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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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桂阳县龙潭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4465111

    073544651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4421075

    07354421075

受理条件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龙潭西路49号龙潭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资料齐备

审核

3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

办结

3个工作日

程序完备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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