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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实施编码:11430621MB0N97050T543019902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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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步仙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570701

    0730-75707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7570001

    0730-7570001

受理条件

(一)在辖区范围内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二)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步仙镇人民政府

2办理时间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其他时间:8:00-12:00 14: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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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办结

4个小时

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 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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