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场主是农民身份,本地户籍农民或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并积极参与当地村集体公益建设的外地农民;2、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可以有短期雇工,常年雇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3、土地流转规范,依法流转,合同规范有效,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不少于7年,由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4、产业生产标准化;5、坚持适度规模原则,经营面积规定3倍以上的种养大户不纳入认定范国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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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岳阳县麻塘街道办事处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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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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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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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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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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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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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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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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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7832766
0730-7833500
1、农场主是农民身份,本地户籍农民或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并积极参与当地村集体公益建设的外地农民;2、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可以有短期雇工,常年雇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3、土地流转规范,依法流转,合同规范有效,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不少于7年,由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4、产业生产标准化;5、坚持适度规模原则,经营面积规定3倍以上的种养大户不纳入认定范国
岳阳县麻塘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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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
1个小时 |
所提供资料真实、齐全,符合认定条件。 |
备案 |
2个小时 |
所提供资料真实、齐全,符合认定条件,并报上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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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第七条: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家庭农场所在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发布认定名单并备案,同时录入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颁发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监制的《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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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