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溆浦县林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1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45-3320239
		                        		
		                        	
		                        		0745-12345
		                        		
		                        	
法定受理条件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行政大道政务中心四楼林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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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完整、齐全  | 
	                            	
审核  | 
	                                6个工作日  | 
	                                资料完整、齐全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资料完整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资料完整、齐全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第38号 | 
|---|
第十六条:人工繁育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实行许可证制度。人工繁育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应当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人工繁育许可证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办结告知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