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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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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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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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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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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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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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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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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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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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3050000
0730-12345 0730-3050000
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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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收件齐全 |
审核 |
6个小时 |
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小时 |
审批通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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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29号)第三十九条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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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我省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突出贡献企业和个人的通报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