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齐全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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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苏仙区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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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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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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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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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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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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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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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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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768810
0735-2768838
资料齐全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957号苏仙区自然资源局315办公室(生态修复股)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资料是否齐全。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现场勘查地质灾害情况,了解决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形成报告。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责任认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责任认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责任认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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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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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