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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
在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告知承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适用对象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带来的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4)违约责任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会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编码:11431302MB13720923543010500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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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娄星区双江乡乡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7710259

    0738-77102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12345

    0738-12345

受理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办理条件:按照规定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学生,因体质较弱或生病,按照医嘱要求,需要在家休息三个月以上的,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次年携带手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休学办理条件: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及材料。在校学生因为疾病重大事项,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

可选择办理模式,查看需提交材料信息: 查看我的可复用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乡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

6个小时

是否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小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申请表与证明 查看结果样本

请假多久可以办理休学?

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