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爆破作业备案申请书; 2.爆破地点、时间及用药量实施爆破作业方案。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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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澧县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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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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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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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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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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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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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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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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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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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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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3213093
0736-3122110
1.大型爆破作业备案申请书; 2.爆破地点、时间及用药量实施爆破作业方案。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浦北路政务服务中心五号楼2楼应急局c10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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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四条:“一次齐发爆破用药相当于4 吨TNT(梯恩梯)炸药能量以上或者在人口稠密地区实施大型爆破作业,有关单位应当事先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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