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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体育经营者和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实施编码:11431226MB168335XX4430833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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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体育经营者和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麻阳县文旅广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5830216

    0745-583021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5824288

    0745-5824288

受理条件

(1)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取得显著成绩;(2)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城东文化大楼三楼行政审批股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审查材料齐全性,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

审核

3个工作日

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给出审查意见。

审批

3个工作日

照许可条件及各部门审查意见进行审定,符合的签发许可决定。

办结

2个工作日

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审定结果,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制作许可文书,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书、证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公告〔2004〕第30号

第十四条:对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培育优秀运动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体育经营者和检举、揭发体育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有功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体育管理机构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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