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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实施编码:11430703MB1513959C4002030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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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鼎城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7389471

    0736-738947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829668

    0736-7829668

受理条件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德安社区鼎城路779号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鼎城区政务中心税务局外挂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7月1日——9月30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

2个小时

根据《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通过税收征管系统进行验证。

反馈

1个小时

验证通过的,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验证未通过的,应告知纳税人未通过验证的原因;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归档

1个小时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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