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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实施编码:11430981MB1514142Q400203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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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沅江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7-2712366 0737-2800027

    0737-2712366 0737-280002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2735652

    0737-2735652

受理条件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税务机关报告身份信息。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沅江市桔城大道路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3号楼政务服务大厅2楼税务局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校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审核

1个小时

按照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审批

1个小时

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

办结

1个小时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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