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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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天心区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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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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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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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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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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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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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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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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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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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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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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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151680
0731-88046429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路25号天心区税务局办税大厅3-10,12,15-1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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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无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