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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实施编码:11431302MB151454824002030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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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8-6372366

    0738-637236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12345

    0738-12345

受理条件

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1456号娄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一楼;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相关变更信息,对存在变更信息的,即时变更纳税人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及数据库信息。需要金三系统进行变更的先录入金三系统进行变更,操作完成以后进入防伪税控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办结

1个小时

税务机关对税控设备载入的信息进行变更。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变更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变更;发票票种、票量、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纳税人发行授权信息变更;因纳税人开票机数量变化而进行发行变更;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变更。 4.专用设备信息中涉及发票票种、票量、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需进行发票票种调整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5.纳税人需要增加分开票机的,必须对原有的主开票机专用设备进行变更。 6.集团总部采取集中购买税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纳税人,可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变更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