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及以下毕业证书遗失,可申请开具毕业证明材料。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娄底市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38-82807677
0738-8223819
初中及以下毕业证书遗失,可申请开具毕业证明材料。
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娄底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477号娄底市教育局;
娄底市教育局: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4个小时 |
无 |
办结 |
4个小时 |
无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第二十四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只能由学校根据学生档案开具相应学历证明书(附件18),经原毕业、结业、肄业证书验印机关验印(钢印)后生效。学历证明书原则上只开具一次。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普通中小学学历证明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