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拟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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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麻阳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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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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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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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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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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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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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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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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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883355
0745-5830180
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拟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材料齐全,无异常可当场受理。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B栋1楼B106——B109号窗口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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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
审批 |
40个工作日 |
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不予不予批准决定书》;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达到审批分数线后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情况复杂的,审批时限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定居申请被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前往港澳通行证。注:调查核实、协助面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亲子鉴定以及公示时间,不计入工作期限。)。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证件制作完成后由制证中心发往市级出入境受理点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和出入境证件原件领取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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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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