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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实施编码:11430204MB150860714002030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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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石峰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28312366

    0731-2831236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8333716

    0731-28333716

受理条件

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643号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石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预约服务除外;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结

1个工作日

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的信息进行变更。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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