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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联数据采集

实施编码:11430403MB150876294002030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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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联数据采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雁峰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4-2888830

    0734-288883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66

    0731-12366

受理条件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结

12个小时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什么时候需要进行存根联数据采集

您好,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特定纳税人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存根联数据采集。 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因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同时损坏等原因不能报税的情况下,纳税人应提供当月全部增值税发票到税务机关进行数据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