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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实施编码:11430802MB151403824002030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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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永定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4-8272366

    0744-827236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被调查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税收、财务、经营等第一手数据,为国家推进税制改革和研究制定财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兑泽路粮食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0号税务SW041,SW042,SW043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

2个小时

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反馈

1个小时

办理结束后,向纳税人进行反馈;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归档

1个小时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第一款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